相戀一個月了,跟愛人見面會說些什麼?
相戀半個年頭,跟愛人見面會說些什麼?
相戀一周年後,跟愛人見面會說些什麼?
相戀三年以後,跟愛人見面會說些什麼?
拍拖一個月紀念日,你會和伴侶去哪裹慶祝?
拍拖半周年紀念日,你會和伴侶去哪裹慶祝?
拍拖一周年紀念日,你會和伴侶去哪裹慶祝?
拍拖三周年紀念日,你會和伴侶去哪裹慶祝?
我大抵依據一套邏輯,去思考這兩組問題的答案:熱戀期,說點挑逗的話,去些激情又浪漫的地方;年月流逝,說點踏實的話,去些恬靜又閑適的地方,因為我憧憬這樣的愛情。不論伴侶好動好靜,我總由這套邏輯帶領思考,絕不考慮一籃子因素。
人是自私的,要求別人為自己改變,比為對方付出為佳。我也常常想:就把自己最呆、最理性一面擺出來,愛人受不了,就不會愛下去,簡單方便。到了哪天,任我如何「擺爛」、站在坑渠蓋上吃滴著油的魚蛋,另一半都投以幸福的微笑,我便雙手抱起愛人,直奔婚姻註冊處。
直到今天,我仍堅信自己的哲學,可是苦了身邊人。雖說接受伴侶最差的一面,是令愛情昇華的不二之法,可是,當你了解、看見過對方的缺點,心裡難免時常想著,假如不堪的情況再度出現,怎辦? 就像在酒店房間「撞鬼」後,每次外遊定必心有憂慮、加倍留神。
前陣子,跟一對份屬好友的情侶聚餐。我們仨認識多年,由誤入歧途的黃毛小子,變成一本正經的大學生,對大家的性格、背景早就刻骨銘心,見面時自然毫無顧忌。
他倆一年前相戀,沒想到,是因為對方改掉了以前的醜態,才能牽起手,開始愛情長跑。
「自從你不再取笑我,睡覺時定必蜷成一團、下巴緊貼肩膀的醜態後,我不知不覺就改掉了。」男方說。「哈哈,那我不是功德無量嗎?口水該少流了許多吧!」我回應。
「對,他改了,下巴總貼左我肩膀。」看見女方咧嘴而笑,我好像懂了些什麼。「你呀,以前在公園呆坐的日子,你最愛一手拿鏡子,一手拿鉗子拔鼻毛,還要躺著拔,有夠噁心!」男方反擊。「我記得!拔出來的鼻毛數量如何,打出來的噴嚏也必如何。哈哈!」以前的我,大笑時一排齙牙露於人前,若牙前有口水閃閃發光,見者絕無食欲。這次,我仍咧開大嘴笑,但左手已適時「補位」了。
只見女方瞪著男方,幾秒後就敵不過笑意了。這樣的場面,好像把我們仨帶回最愉快的回憶中;不同的是,大家再也看不見對方的窘態了。也許,愛一個人,不需要接受他的缺點,想點辦法讓它不再出現、隱藏它就可以了。
既然如此,那用不著再管什麼熱戀期了,每天都是情人節。
就把自己最呆、最理性一面擺出來,愛人受不了,就不會愛下去,簡單方便。
回覆刪除太中了吧